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或者从事危害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