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符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