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支持和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为连山有机稻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开发适合连山有机稻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