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应当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城市主要道路应当根据车辆流量、车道数量、公交客运量、公交车流量等情况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或者公交车辆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