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因地制宜,遵循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安全韧性的理念,将环境容量、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安全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产业发展、便民利民等多种因素,有序协调山、海、城的空间关系,科学规划功能区空间布局,系统保护本市城市总体风貌特色。
详细规划应当统筹现代城市发展与传统街区保护,传承渔耕文化特色和胶东民居特点,重点保护传统街巷格局、古遗址遗迹、传统村落、特色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文脉,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