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护利用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鼓励、倡导对济南历史文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学术研究,宣传、推介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丰富多彩的文化特色。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