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对其处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