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三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行业、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将文明行为规范培训纳入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