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推进、倡导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