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节 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进行编码登记,并安装定位系统。已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编码登记标牌。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