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举行会议时,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可以通知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国家机关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也可以邀请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