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和加强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