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为社会大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活动提供便利,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