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四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及时纠正下级的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转化为行政争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