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治州内的各民族公民享有平等的劳动和受教育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及其他因素,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民族公民平等获得就业机会和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