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并对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