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森林公园设立后,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管理机构、经营范围以及界线,或者分立、撤销的,应当按照设立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