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未设立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森林公园开办者设立的管理组织(以下简称“管理组织”)应当在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