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征集评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共场所、公共媒体、公共交通工具广告介质应当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刊播公益广告,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迹。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