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用事业以及金融、邮政、通信、医院、交通、宾馆、商业零售等窗口服务行业应当制定优质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创建文明服务品牌。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