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维护商贸文明,遵守下列规范:

(一)诚实守信,维护市场秩序,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

(二)保证质量,不作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及文明管理责任;

(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五)其他维护商贸文明的行为规范。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