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六章 宜居环境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