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四十八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