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发展治理活动。前款所称社区发展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将发展与治理一体推进,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自治、法治、德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力量,组织发动居民和其他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协调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