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给予表扬和奖励。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