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吸烟工作,制定控烟的具体实施办法,对控烟场所的划定、控烟的措施以及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