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对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