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奖励实施第二十条有效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按照国家规定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