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因规划调整或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设置有效期未满的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按照要求拆除户外广告。对户外广告设置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并由原审批机关依法撤回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