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高层建筑物顶部的镂空牌匾标识,设置人应当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年度安全检测报告。未经检测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