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猎捕第十九条有效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因特殊原因需要猎捕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有管理权限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