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