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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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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四十三条

有效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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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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