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第四章 国防教育保障第三十条有效以国防教育名义开展活动的,应当接受当地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