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第四章 国防教育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国防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每年开展国防教育宣讲活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