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章 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第七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和北京市、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