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防治第五十四条有效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和使用油、气罐车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每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油气排放检测报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