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和区电力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制定经济激励政策,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引导和鼓励供电企业推行分时电价,推动大电力用户转移高峰负荷,合理用电。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