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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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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电设施
第十二条
有效
单位和个人在供电设施上安装其他设施应当经供电企业同意。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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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