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船长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