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非居民燃气用户应当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操作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知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