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沙治沙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并实行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