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质量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公路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证,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