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质量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监理单位未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未检查或者未按照规定检查,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