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第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降低工程质量。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