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第十一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