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第十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确需调整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的,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并应当征得设计、施工单位同意。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