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依法加强林业管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清原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