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邮政、快递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寄递服务安全。邮政、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