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口岸监管等部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安检、配载、装卸、交换等一体化服务,为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跨境服务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